電加熱殺菌鍋使用某種介質(稱為加熱介質或殺菌介質)作為向產品傳遞熱量的工具。用于水浴式殺菌鍋內的介質包括純蒸汽、熱水(容器全部浸沒在水中、水噴霧或水噴淋)和蒸汽/空氣混合物。水浴式殺菌鍋冷卻過程中使用過壓,以保持容器的完整性和平衡抵消罐內的壓力。
電加熱殺菌鍋的正確操作方法:
1.用戶應貫徹執(zhí)行國家質檢總局TSG0004-2011“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查規(guī)程”中使用與管理和有關容器安全技術規(guī)定。
2.用戶應根據本單位的生產工藝殺菌條件和殺菌釜的技術性能制定殺菌釜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至少應包括:
(1)殺菌釜的操作工藝指標及工作壓力,工作溫度。
(2)殺菌釜的操作方法與程序和注意事項。
(3)生產運行中應重點檢查項目和部位,以及進行中可能出現(xiàn)的異?,F(xiàn)象和防止措施。
(4)設備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yǎng)方法。
3.本設備嚴禁超過設計壓力、超過設計溫度進行使用。
4.使用殺菌釜的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并保持安全附件齊全,靈敏、可靠,發(fā)現(xiàn)不正?,F(xiàn)象應及時處理。
5.殺菌釜裝設有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等安全附件,在使用過程中應加強維護與定期校驗,本設備的安全閥應經常保持靈敏、可靠,防止隨意調整,其準確度半年檢驗一次,壓力表指示失靈、刻度不清、表盤破裂、泄壓后指針不回原位、鉛封損壞等情況,均應立即更換,送修或更改。殺菌鍋內的溫度達到預定設計殺菌溫度時,鍋內自動停止升溫,自動計時開始,當殺菌鍋內溫度低于設定溫度時由全自動控制系統(tǒng)*、準確、及時的升溫,溫差精度達到±0。
6.殺菌釜應定期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半年年至少進行一次內部檢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驗前的準備工作和檢驗的項目,均按“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驗報告存檔備案。
7.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對鎖塊、轉換法蘭等滑動與滾動接觸部位涂抹潤滑粉劑,以保證摩擦面處于潤滑狀態(tài)。
8.罐身法蘭面上的密封圈因老化、缺損和摩擦過大時,應及時更換,以保證密封,防止泄漏。
9.不能*依靠自動水位保護,應經常注意水位,尤其是電加熱殺菌釜,要嚴格注意,以免燒壞電熱管發(fā)生事故。
10.當設備正常運行(殺菌釜內有壓力)時,不能提起安全聯(lián)鎖手柄,不可強制開門。
11.設備停用時,應將殺菌釜和鍋蓋的內外表面清洗干凈、吹干、安全檢測控制儀表以罩峰保護,延長殺菌釜的使用壽命。
12.本設備只能在規(guī)定的工作壓力范圍內使用,不允許超壓使用,否則造成后果責任由用戶自負。
13.在設備運行時不應敞露,如若必須敞露,則必須搭建防護架,防止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