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擠壓:
1.01.試驗要求:
A.將電池放置在擠壓設(shè)備的兩個擠壓平面之間,逐漸增加壓力至13kN,保 持壓力1min。
B.圓柱形或方形電池在接受擠壓試驗時,其縱軸要平行于擠壓平面,
垂直于擠壓方向。方形電池zui大面垂直于擠壓方向。每只電池只接
受一次擠壓試驗。
1.02.試驗結(jié)果:不起火、不爆炸。
二、熱沖擊:
2.01.試驗要求:將電池放置于熱箱中,溫度以(5℃±2℃)/min的速率升溫至130℃±2℃并保溫30min,然后取出,恢復(fù)至室溫。
2.02.試驗結(jié)果:不起火、不爆炸。
三、短路:
3.01.試驗要求:試驗應(yīng)分別在20℃±5℃和55℃±5℃的環(huán)境溫度下進行。將接有熱電偶的電池(熱電偶的觸點固定在電池大表面的中心部位)分別置于通風(fēng)櫥和高溫箱中(進行55℃±5℃的短路試驗的電池應(yīng)先在高溫箱中在55℃±5℃下保持1.5h~2h),短路其正負極,線路總電阻不大于100mΩ。直到電池負載電壓小于0.1V,并且電池表面溫度恢復(fù)至不高于環(huán)境溫度10℃時,結(jié)束試驗。每種溫度試驗3只電池。
內(nèi)部安裝可恢復(fù)式溫度或過流保護裝置的電池,可選用阻值不至于使
該裝置動作的zui大負載短路電池正負極。
3.02.試驗結(jié)果:不起火、不爆炸,電池的外表面溫度不應(yīng)高于150℃。
四、針刺:
4.01.試驗要求:試驗應(yīng)在20℃±5℃的環(huán)境溫度下進行,將接有熱電偶的
電池(熱電偶的觸點固定在電池大表面上)置于通風(fēng)櫥中,用直徑3mm
的無蝕銹鋼針以20mm/s~40mm/s的速度刺穿電池zui大表面的中心位
置,并保持1min。
4.02.試驗結(jié)果:不起火、不爆炸,電池的外表面溫度不應(yīng)高于150℃。
五、重物沖擊:
5.01.試驗要求:
A.電池放置于一平面上,將一Ф15.8mm的鋼柱置于電池中心,
鋼柱的縱軸平行于平面,讓重量9.1kg的重物從610mm高度自由落
到電池中心上方的鋼柱上。
B.圓柱形或方形電池在接受沖擊試驗時,其縱軸要平行于平面,垂直
于鋼柱的縱軸。方形電池的zui長軸垂直于鋼柱,zui大面垂直于沖擊
方向。每只電池只接受一次沖擊試驗。
5.02.不起火、不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