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州)、縣(市、區(qū))農業(yè)(農牧)農村局,有關農產品質檢機構:
根據(jù)《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農業(yè)部令2007年第7號頒布、農業(yè)部令2017年第8號修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總局令2015年第163號公布、總局令2021年第38號修訂)等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我廳聯(lián)合省市場監(jiān)管局于2024年6—11月組織開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能力驗證,現(xiàn)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能力驗證考核包括理論考核和實操考核,理論考核農產品抽(制)樣能力,實操考核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和重金屬三大類15項參數(shù)的檢測能力。其中,農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所用樣品基質為黃瓜,考核項目為對硫磷、丙溴磷、氯氰菊酯、腐霉利、甲拌磷、毒死蜱、氰戊菊酯、三唑酮、啶蟲脒、苯醚甲環(huán)唑、噻蟲嗪和嘧菌酯等12項;獸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所用樣品基質為豬肉,考核項目為達氟沙星、諾氟沙星;重金屬檢測能力驗證樣品基質為大米,考核項目為總砷。共有221家檢測機構參加本次能力驗證,218家通過考核(94家補考合格),總體合格率為98.6%。其中,共有196家檢測機構參加農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其中195家通過考核(68家補考合格),總體合格率99.5%;共有84家檢測機構參加獸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全部通過考核(10家補驗合格),總體合格率100%;共有172家檢測機構參加重金屬檢測能力驗證,170家考核合格(23家補驗合格),總體合格率98.8%。
二、主要問題
(一)準備工作不到位。比如個別機構未提前維護調試好儀器設備,導致在考核過程中出現(xiàn)問題;個別機構未練兵、做預實驗,對檢測過程要點把握不到位,導致結果不準確。
(二)操作過程不熟悉。比如個別機構在樣品前處理過程中操作不當,導致樣品消解不完全或待測組分損失;個別機構未做試樣空白或者空白偏高等。
(三)結果報送不嚴謹。比如個別機構在計算過程中帶入數(shù)值有誤,填寫錯誤;個別機構未按通知要求提供圖譜等考核資料。
(四)抽樣規(guī)范性待提高。從抽(制)樣理論知識考試情況看,部分機構對抽樣標準、制樣規(guī)范等基礎知識掌握不夠扎實,比如正確取樣量及制樣要點把握不準確。鑒于今年第一次開展抽(制)樣理論考核,考核結果暫不計入總體考核結果。
此外,本次能力驗證實操考核新增8項參數(shù),難度加大,一次性通過率偏低。
三、有關要求
(一)各級農業(yè)農村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本轄區(qū)內農產品質檢機構的日常監(jiān)管,督促其不斷強化技術練兵和運行管理,持續(xù)提升能力水平,嚴厲打擊檢測機構出具虛假不實報告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二)各農產品質檢機構要高度重視檢測能力建設,持續(xù)完善檢測設施設備,加強人員理論學習和技術培訓,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開展抽(制)樣和檢驗檢測工作,確保檢測數(shù)據(jù)(報告)準確可靠。
(三)能力驗證不合格的機構自收到通報之日起,暫停其相應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認真查找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在3個月內自行完成整改,整改期間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該項目的檢驗數(shù)據(jù)和結果。
(四)相關機構完成整改后,應于通報之日起3個月內向我廳報送整改報告,并經確認后方能恢復相應項目的檢驗檢測 工作。
聯(lián)系方式:王毓 028-85505807,320159289@qq.com
四川省農業(yè)農村廳
2024年12月3日
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