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制定這個標準?
適用于添加到6~36月齡較大嬰兒和幼兒輔食中食用的食用油《中國居民膳食指南》(2022版)推薦:嬰幼兒輔食需要適量的油脂,尤其是當輔食以谷物類等植物性食物為主時,應額外添加油脂,為保證嬰幼兒獲得足夠的必需脂肪酸,建議選擇富含亞油酸、α-亞麻酸等必需脂肪酸的油脂。
縱觀全球法規(guī)體系,僅有歐盟對食用植物油中縮水甘油酯(GEs)和3-氯-1,2-丙二醇脂肪酸酯(以3-MCPD計)這兩種污染物,針對嬰幼兒群體做出了明確的限量要求,最大限量分別為500μg/kg和為750μg/kg,沒有關于嬰幼兒食用油脂營養(yǎng)要求的相關規(guī)范。
本項標準的制定,旨在通過建立適用于嬰幼兒的食用油(區(qū)別于普通的食用油)關于營養(yǎng)要求、真菌毒素和污染物限量等更嚴苛的要求,引導和規(guī)范市場產品高品質發(fā)展。
二、本標準適用的范圍是什么?
本標準適用于添加到6~36月齡較大嬰兒和幼兒輔食中食用的食用油,其基本組成為油脂,不適用于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三、如何理解本標準定義中的“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
根據本標準定義,以植物油為原料,可選擇添加DHA藻油、魚油、花生四烯酸油脂等輔料,因此,本標準所指添加劑特指GB 2760中批準用于植物油的添加劑,及相關法規(guī)中許可用于上述輔料的添加劑。
對于本標準產品適用人群為嬰幼兒人群,現有法規(guī)標準體系中其他嬰幼兒食品類別較其特性均不一樣,本標準產品基本由油脂組成,因此其他嬰幼兒食品類別適用的食品添加劑與本標準規(guī)定產品均不一致,沒有直接參考意義。
四、如何理解定義中的“富含α-亞麻酸的食用油”?
定義中的富含僅為特征描述,不適合作為宣稱依據,與GB 28050關于“富含”的限量無關聯(lián),描述引自《中國居民膳食指南》“嬰幼兒輔食需要適量的油脂,尤其是當輔食以谷物類等植物性食物為主時,應額外添加油脂,為保證嬰幼兒獲得足夠的必需脂肪酸,建議選擇富含亞油酸、α-亞麻酸等必需脂肪酸的油脂”。
五、關于定義中以植物原油為原料,本標準是否限制分裝的情況?
根據本標準定義,可選擇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料為原料。關于現行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要求不得分裝問題,因本標準規(guī)范產品并不在當前嬰幼兒輔助食品范圍內,其生產條件也完全不相同,因此上述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不適用本標準。
同時,經調查,以油料加工行業(yè)中大部分產業(yè)受限,考慮標準適用性,本標準涵蓋以油料、原油和/或使用植物油為加工原料的多種情況。
因此,標準定義描述參考《食用植物油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關于食用植物油描述:以植物油料制取的原油,經過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調和油)。該細則第九條明確“本類產品允許分裝”??紤]到實際生產中部分產品是由油料壓榨直接制定成品的。因此定義描述為:以食用植物油料或以植物原油為原料,經加工制成的成品食用植物油(含食用植物調和油),實則涵蓋加工起點為油料、原料和食用油分裝三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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