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法肉類水分測定儀檢測規(guī)定
LXT-120RJ肉類水分儀是由深圳市萊希特公司研發(fā)生產(chǎn),儀器是由稱量單元和加熱單元(紅外技術(shù))組成,是基于干燥失重原理來測定樣品的水份含量。該原理是測量樣品水分含量的基礎(chǔ),可以測量幾乎所有樣品的含水量,無論其類型和形狀如何,萊希特水分儀是測試樣品水分含量的可靠選擇,測試原理滿足GB 5009.3-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和《GB 18394-2001 畜禽肉水分*》國家標準。(GB/T 29249-2012 電子稱量式烘干法水分測定儀)
肉類水分儀國家標準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畜禽肉水分*豬肉、牛肉、雞肉的含水量>77%,羊肉含水量>78%,既可判為注水肉,或含水量超標
肉類水分測定儀檢驗過程要求:
1、取樣程序應(yīng)使所取原始樣品盡可能有代表性,取樣部位和樣品量能滿足分析項目的特殊要求,取樣量不得少于分析用樣、復驗和留樣備查的總量。
2、取樣工具應(yīng)清潔、干燥,不得影響樣品的氣味、風味和水分組成。
3、鮮肉必須用剔除脂肪、筋、腱后的肌肉,檢樣和復樣應(yīng)冷藏保存于密閉容器內(nèi),防止樣品變質(zhì)或水分損失。
4、采樣后應(yīng)盡快安排檢測,分析樣品較多不能超過24小時,備查留樣應(yīng)保存在0-4℃之間,防止肉樣解凍時水分損失。
5、若檢測結(jié)果水分含量超過77%,判定該被檢樣品水分含量超標,為不合格品,而不能隨意判定為“注水肉”。根據(jù)《生豬屠宰管理條理》第十一條規(guī)定:“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生豬產(chǎn)品未經(jīng)肉品品質(zhì)檢驗或者經(jīng)肉品品質(zhì)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場)。
肉類水分儀LXT-120RJ技術(shù)參數(shù):
大稱量值: 30g
顯示分度值: 0.001g(1mg)
可 讀 性: 0.01%
水分測定范圍:0.01-*
稱重傳感器: 進口電磁力傳感器
溫度范圍:室溫~160℃
加 熱 源: 鎢鹵環(huán)形燈加熱程序:標準、快速、階梯
干燥方式: 自動、定時、手動
加熱時間范圍:1~99分鐘
測試參數(shù): 水份含量%、固含量%、測試時間min、溫度℃、現(xiàn)時重量g、測試曲線
秤盤尺寸: 直徑90(mm)
顯示器:LCD液顯
通訊接口: 標配RS232通訊接口-方便連接打印機、電腦和其他外圍設(shè)備(選配)
外形尺寸: 310*205*200 (mm) 長*寬*高
重量:3.5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