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電纜分支箱銅排連接誠信企業(yè)出廠試驗項目:
2.1 主回路的工頻耐壓試驗
2.2 輔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頻耐壓試驗
2.3 局部放電測量(電纜附件)
2.4 測量主回路電阻。
2.5 機械性能、機械操作及機械防止誤操作裝置或電氣、機械聯(lián)鎖裝置功能的試驗。
2.6 儀表、繼電器元件校驗及接線正確性檢定。
2.6 在使用中可以互換的具有同樣額定值和結構的組件,應檢驗互換性。
驗收試驗項目:
3.1 機械操作試驗;
3.2 主回路絕緣試驗;
3.3 測量和檢測裝置的校驗;
3.4 輔助回路絕緣試驗;
3.5 相位檢查;
3.6 防護等級的檢定。
35KV電纜分支箱銅排連接誠信企業(yè)包裝:
4.1 投標方必須根據(jù)國家標準和招標人的實際運輸條件,將電纜分接箱和所有零部件采用適合于鐵路、公路和水路遠途運輸?shù)陌b箱進行包裝好,并將全套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產(chǎn)品合格證明書、產(chǎn)品外形出廠圖、運輸尺寸圖、產(chǎn)品拆卸件一覽表、裝箱單、銘牌圖或銘牌標志圖以及備品備件一覽表等應妥善包裝防止受潮,
4.2 大件和重件需在運輸文件中附上尺寸圖和重量,并提供起吊圖紙和說明,包裝箱上應有起吊標志。
4.3 所需的備品備件及工具與儀器儀表應裝在箱內,在箱上注明”工具”、”儀器儀表”,以與本體相區(qū)別;并標明”防塵”、“防潮”、“防止損壞”、“易碎”、“向上”、“勿倒”等字樣,同主設備一并發(fā)運。
4.4 包裝箱應連續(xù)編號,不能有重號。包裝箱外壁的文字與標志應耐受風吹日曬,不可因雨水沖刷而模糊不清,其內容應包括。
(1) 合同號;
(2) 收貨單位名稱及地址;
(3) 電纜分接箱名稱及型號;
(4) 毛重和電纜分接箱總重;
(5) 包裝箱外形尺寸;
(6) 制造廠名稱;
(7) 包裝箱儲運指示標志:“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由此吊起”等字樣。
6.1.5 從投標方發(fā)貨至招標人收到期間,設備應完好無損。凡因包裝不良而造成一切損失由投標方自負。
35KV電纜分支箱銅排連接誠信企業(yè)實拍圖運輸:
5.1 投標方負責將設備安全運抵招標人的地點。設備從生產(chǎn)廠家至招標人地點的運和裝卸全部由投標方完成。裝運貨物時,需考慮便于現(xiàn)場卸貨、搬運和安裝。
5.2 電纜分接箱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或由需、供雙方協(xié)商確定。
5.3 在設備啟運時,投標方應以快捷的方式通知招標人以下內容:
(1) 設備名稱;
(2) 件數(shù)、件號、重量;
(3) 合同號;
(4) 貨運單號;
(5) 達到港(站);
(6) 設備發(fā)出日期。